知识讲堂
Knowledge lecture hall
各市环保局、发展和改革委,扩权县环保局、发改委,各环评持证单位:
《河北省环境敏感区支持、限制及禁止建设项目名录》(2005年修订版,下简称《名录》)在广泛征求专家和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修订完成,请各地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。
本《名录》至发布之日起执行。实施中的具体问题,由河北省环保局负责解释。
河北省环境保护局
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二〇〇五年九月七日
附:河北省环境敏感区支持、限制及禁止建设项目名录(2005年修订版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