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北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办法
2013-07-16

《河北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办法》已经2013年7月16日省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通过,现予公布,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。

省长  张庆伟 

2013年7月29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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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
  • 2070101_2017-7-16_河北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办法_河北省人民政府令〔2013〕第5号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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