深圳经济特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
2021-07-06

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九号

  《深圳经济特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》经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6月29日通过,现予公布,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。

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
  2021年7月6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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