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远市禁止、限制和控制危险化学品目录(试行)
2021-07-01

各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,市政府各部门、各直属机构:
现将《清远市禁止、限制和控制危险化学品目录(试行)》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,请径向市应急管理局反映。
清远市人民政府
2021年7月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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