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野生动物保护“一法一决定”实施意见
2021-02-08

各县、区人民政府,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,市政府各部门、各直属单位:
为进一步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》和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、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》(以下简称“一法一决定”),切实做好野生动物保护工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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