知识讲堂
Knowledge lecture hall
为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等法律法规,防治环境污染,改善生态环境质量,规范和指导生物质废物堆肥的污染控制,制定本标准。
本标准规定了生物质废物堆肥污染控制的总体要求,收集、贮存、运输、预处理和发酵过程的污染控制技术要求,以及监测和环境管理要求。
本标准的附录 A 和附录 B 为规范性附录。
本标准为首次发布。
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、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。
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:同济大学、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、华中科技大学、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、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(集团)有限公司。
本标准生态环境部 2022 年 11 月 25 日批准。
本标准自 2022 年 11 月 28 日起实施。
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