知识讲堂
Knowledge lecture hall
各设区市、县(市、区)生态环境(分)局,厅机关各处室、直属各单位:
根据《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》(省政府令第372号)的规定,我厅对2025年8月31日前制定的100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,重点针对涉及营商环境等方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。经清理,100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中,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88件,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7件,拟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。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(具体目录见附件),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
附件:
1.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
2.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
3.拟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
浙江省生态环境厅
2025年12月1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