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文件按照GB/T1.1—2020《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: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》的规定 起草。
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。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。
本文件由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提出。
本文件由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(SAC/TC183)和全国碳排放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(SAC/TC548)共同归口。
本文件起草单位:中冶赛迪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、包头钢铁(集团)有限责任公司、北京首钢股份 有限公司、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、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、攀钢集团西昌钢钒有限公司、钢研检验 认证(北京)有限公司、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、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、中国船级社质量 认证有限公司、包钢集团矿山研究院(有限责任公司)、北京盈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、北京龙源惟德能源 科技有限公司、无锡普天铁心股份有限公司、日照钢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、湖北金盛兰冶金集团有限公 司、大冶特殊钢有限公司、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、国家节能中心。
本文件主要起草人:吕爽、杨芸、于经尧、王胜平、杜斌、苏丹、陈剑、胡聆、蔡军、全魁、黄云、罗静、 仇金辉、钱玺文、张若鹏、褚关润、杨世知、贾俊薇、苗海涛、岳勇、王向阳、谢基表、郭学玉、杨春英、赵梦静、 孔大明、班华、刘聪、黄锦花、冯志炜、黄楚、张海龙、王姜维、张缘春、杨坤、王志刚、董索远、吴文平、薛慧、 王刚、郭灯坡、邓玲、张尚宣、曹晓明、张誉公、陈思、李朋、郑军、朱传鹏、吴念麒、芦淑芳、李子末、刘栋栋、 张琪、刘璐、方刚、夏东蕊、武丹、高媛、伊娓娓、李博、赵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