知识讲堂
Knowledge lecture hall
各市、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,省政府直属各单位:
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,全面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《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》等规定,按照《国务院关于印发〈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计划〉的通知》(国发〔2025〕14号)、《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〈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建筑垃圾治理的意见〉的通知》(国办函〔2025〕57号)等要求,进一步规范渣土消纳管理,构建全链条治理体系,助力更高水平生态省建设,经省政府同意,现提出如下意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