知识讲堂
Knowledge lecture hall
为贯彻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和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》, 规范水中 2,4-二氯酚、2,4,6-三氯酚、五氯酚和双酚 A 的测定方法,制定本标准。
本标准规定了地表水、地下水、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 2,4-二氯酚、2,4,6-三氯酚、五氯酚和双酚A 的直接进样/高效液相色谱-三重四极杆质谱法。
本标准的附录 A 为规范性附录,附录 B 为资料性附录。
本标准为首次发布。
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、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。
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: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、浙江大学。
本标准验证单位: 湖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、 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、 浙江省杭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、浙江省宁波生态环境监测中心、浙江省温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和浙江环境监测工程有限公司。
本标准生态环境部 2026 年 1 月 20 日批准。
本标准自 2026 年 5 月 1 日起实施。
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