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设区市人民政府,省发展改革委、省经信厅、省公安厅、省司法厅、省财政厅、省自然资源厅、省生态环境厅、省交通运输厅、省水利厅、省农业农村厅、省市场监管局:
经省政府同意,现将《浙江省推进城乡环境基础设施补短提效行动工作方案》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。
浙江省城乡环境建设提升领导小组
2024年12月26日
免费服务热线
0574-55000367
Copyright © 2023 浙江仁欣环科院有限责任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. 浙公网安备33020302001820号 浙ICP备18055521号-4 Designed By Wanhu