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:
为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有关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作的决策部署,完善我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制机制建设,根据《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管理暂行规定》和《关于开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跟踪评估工作的通知》(环办环评函〔2025〕62号)要求,我厅拟组织开展浙江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五年评估工作,具体要求如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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