知识讲堂
Knowledge lecture hall
为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》,防治生态环境污染,改善生态环境质量,规范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的安装、调试、试运行及验收相关工作,制定本标准。
本标准明确了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设备安装、调试、试运行、验收等技术要求。
本标准的附录A和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,附录C~附录G为资料性附录。
本标准部分内容是对《地表水自动监测技术规范(试行)》(HJ 915—2017)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各单元建设和验收部分的内容的修订。
《地表水自动监测技术规范(试行)》(HJ 915—2017)首次发布于2017年,原标准编制单位为中国环境监测总站、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、辽宁省环境监测实验中心、河南省环境监测中心、无锡市环境监测中心站。
本次为第1次修订,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:
——增加设备安装技术要求;
——增加调试技术要求;
——增加试运行技术要求;
——修订了仪器设备验收要求。
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,《地表水自动监测技术规范(试行)》(HJ 915—2017)有关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各单元建设和验收部分的内容废止。
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、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。
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:中国环境监测总站、河南省生态环境监测和安全中心、重庆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。
本标准生态环境部2024年12月25日批准。
本标准自2025年7月1日起实施。
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