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》《生态环境监测条例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,防治生态环境 污染,改善生态环境质量,规范水中 26 种有机氯农药的测定方法,制定本标准。
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地表水、地下水、生活污水、工业废水和海水中 26 种有机氯农药的液液萃取/ 气相色谱法。
本标准为首次发布。
本标准与《水质 六六六、滴滴涕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》(GB/T 7492—1987)相比,主要差异如下:
——扩展了适用范围;
——增加了目标化合物种类、方法原理、固相柱净化方法、仪器性能检查、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、 注意事项;
——修改了干扰消除、采样要求和采样瓶规格、试样预处理方法、色谱柱规格。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,《水质 六六六、滴滴涕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》(GB/T 7492—1987)在相应 的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物排放监测中停止执行。
本标准的附录 A 为规范性附录,附录 B 为资料性附录。
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、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。
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:江苏省南京环境监测中心、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、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。
本标准验证单位: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、广东省中山生态环境监测站、江苏省徐州环 境监测中心、江苏康达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、山西省太原生态环境监测中心、武汉智惠国测检测科技 有限公司和浙江人欣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。
本标准生态环境部 2026年8月12日批准。
本标准自 2027年1月1日起实施。
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