知识讲堂
Knowledge lecture hall
为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》《生态环境监测条例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,防治生态环 境污染,改善生态环境质量,规范水中酰胺类农药的测定方法,制定本标准。
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地表水、地下水、生活污水、工业废水和海水中 8 种酰胺类农药的气相色谱-质 谱法。
本标准为首次发布。
本标准的附录 A 为规范性附录,附录 B 和附录 C 为资料性附录。
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、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。
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:湖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、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、海南省生态环境监 测中心、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。
本标准验证单位:重庆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、湖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、湖北省生态环境厅武汉生 态环境监测中心、湖北省生态环境厅荆门生态环境监测中心、武汉智惠国测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和杭州谱 育检测有限公司。
本标准生态环境部 2026年8月12日批准。
本标准自 2027年1月1日起实施。
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。